昆明学院教师教育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3-23          作者:田佳鹭          预览:

为做好教师教育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昆明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择优录取。

二、组织实施

1.我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组,下设调剂工作小组和复试工作小组,调剂工作小组负责选拔调剂考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复试工作。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组指导本学院调剂工作小组和复试工作小组有序开展工作,对调剂、复试、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

2.我院成立由导师(包括一线导师)及相关专家组成的复试小组(含外语口语、听力测试专家),设组长一名、秘书两名。在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小组指导下负责确定考生复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每次复试时,随机抽取5名复试组成员组成复试小组,开展复试工作。秘书负责复试现场计时、复试记录、复试结果的登记、复试记录表的收验、上交等工作,对复试现场突发情况做好详细记录。

三、复试名单确定

1.以教育部公布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为基本条件,根据专业的招生计划、报考生源等情况,按照1:1.5的招录比例确定面试名额。

2.复试以差额形式进行,第一志愿报考本专业的上线考生,以初试成绩从高至低排序,确定复试考生名单。

3.复试名额空余部分,从符合条件的调剂考生中,按照初试报考专业、初试成绩和考试科目等情况择优确定进入复试名单。所有调剂考生都必须经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报考,考生接到系统内的复试通知后须在12小时内进行回复,不及时回复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复试资格。

4.复试考生名单公布之后,如果出现考生自愿放弃面试机会、考生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体检不合格的情况,我院有权从符合条件的后备考生中,按照初试成绩从高至低排序遴选补足。

5.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之后,统一在学校网站与学院网站同时公布。

补充说明:

1)在我校复试名单公布前,考生已经接受其他学校待录取的情况(含第一志愿考生和已接受我校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不再列入我校复试名单,不参加我校研究生复试。

2)校内调剂考生若申请调剂校内其他专业,且已接受复试通知,原则上将不会再考虑列入一志愿报考专业复试名单。校外调剂考生申请调剂我校的考生即使收到我校不同专业的复试通知,也只可确定参加我校一个专业复试。

四、资格审查与材料提交

参加复试的考生在考试前(至少提前2天)应将准考证、学生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往届生提供)、学位证书(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籍核验结果)(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核验结果)(往届生提供)、本科期间成绩单(须加盖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印章)、《政审表》《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在校期间荣誉证书及其他可证明个人综合素质和学习能力相关材料制作成一个总的PDF文件(命名以报考专业名称+考生编号+姓名)发送至教师教育学院研究生秘书田老师邮箱:394870941@qq.com

补充说明:考生在参加复试前应提交《政审表》。无学习或工作单位的考生应由档案所在单位提供,无法提供者应向我院招生考试工作小组说明具体情况,经同意后可暂不提供,待学校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再向考生档案所在单位送人事调档函,调取个人档案进行认真审阅,对阅档不合格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以上材料若有缺失,则考生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复试资格。

五、复试办法、内容及公布时间

(一)复试办法

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取线下复试的形式。每名考生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二)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专业基础知识、综合素质及综合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1.专业素质和能力

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具体科目包括但不限于小学教育专业主干课程;英语听说能力(内容以自我介绍、日常对话及专业基础外语为主)。

2.综合素质和能力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体检

学院将根据学校相关政策和实际情况确定体检时间。

六、成绩计算

考生录取依据综合成绩进行排序。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一)初试成绩计算

考生初试成绩总分经折算为百分制后计入综合成绩,占比为50%。计算公式为:

初试成绩得分=初试成绩总分÷5(保留2位小数)

(二)复试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成绩占80%,英语成绩占20%,由面试教师独立评分后取平均分。复试成绩不合格,即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2.对具备特殊学术专长、具有突出培养潜质,或在相关学科研究中表现突出的考生,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并由本专业复试小组提交说明材料备案。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初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后)权重占50%,复试成绩权重占50%。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折算为百分制×50%+复试成绩×50%

即: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50%+复试成绩×50%

若综合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高低排序。

七、复试时间及地点

复试时间:具体时间以复试通知书为准。

复试地点:昆明学院洋浦校区

八、录取

根据综合考试成绩与报考志愿综合确定录取名单,首批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本专业的考生,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调剂的考生。

若部分考生自愿放弃录取机会,学院有权根据综合成绩排序分批次补录其他考生。

九、信息公示

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录取名单等信息将及时对外公布,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后五位)、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成绩等信息。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咨询方式:

田老师 邮箱:394870941@qq.com,QQ:394870941

常老师 电话:0871-65098367

监督投诉电话0871-65098372 13888913907

十、其他情况说明

考生调剂、监督与复议等相关内容,详见《昆明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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